漳州10名教师违规有偿家教被处分 托管市场乱象丛生
【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清理整顿
漳州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漳州市曾出台一份文件《关于加强校外学生寄托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校外学生寄托机构须先在教育部门备案,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以及税务登记证后,方可开展校外学生寄托服务。”自行配餐的寄托机构,还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此外,文件还规定,校外学生寄托机构,一般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不得是商店、餐饮、娱乐等营业场所以及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章建筑。而目前很多寄托机构,根本无法达到这些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托管班市场需求大,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单靠一个部门无法监管,应该多部门联合进行整治。
漳州市教育局局长周鼎明也表示,托教育局不是执法部门,无法监管到位,应该由多部门一起联合整治。
目前,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部分公办学校教师违规参与有偿家教托管等问题的通报》中明确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清理整顿,确保漳州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经营和管理合法、安全、有序。
观点PK
教师开办托管班,参与有偿补课,到底是好是坏,社会各界有不同声音。
反方:
加重家长负担强迫学生参与
记者了解到,此前,曾有家长向教育局反映,孩子因为没上任课老师所办的托管班,受到区别对待,成绩变差。
漳州市教育局监察室李主任认为,教师办托管班或参与有偿补课,最明显的是加重家长负担。教师开办托管班,就会希望有更多的生源,因此可能会去动员学生,甚至强迫学生参加托管班。另外,为了吸引生源,一些教师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例如在课上不认真讲课,而把重点知识放在托管班讲,造成学生为了取得好成绩,不得不上托管班的现象。
正方:
辅导效果好不应一棒打死
市民胡先生的儿子上小学三年级,寄宿在一家托管班,那里负责午饭,还聘请学校教师辅导作业。胡先生觉得,这样挺好的,请在职教师的效果,比请社会人员要好得多。
市民方女士也认为,如果参与的教师能遵守职业道德,不耍些违背道德的手段,做好学校的本职工作后,也可以参与开办托管班。一是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另外,也能为教师增加收入。而主管部门不必一味打压,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采取一些限制手段,降低危害出现的可能,比如说,教师所参与的托管班,不能有其任职学校的学生等。(本网记者 黄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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