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酒后驾车发生碰撞 不道歉大声谩骂打交警
2015-12-08 08:51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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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到路边车辆后,不仅不道歉,竟大声谩骂,还对现场处置的交警拳打脚踢。日前,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该醉汉陈某旭。
现年30岁的陈某旭是诏安县城人。11月20日凌晨,喝得酩酊大醉的陈某旭,突然想开车去兜风。在诏安县324国道附近,由于陈某旭头晕,方向盘失控,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被撞车主找陈某旭理论,陈某旭态度蛮横,还让对方报警,请交警来“评评理”。
报警后,交警沈某和同事迅速到达现场处理事故,发现陈某旭情绪亢奋且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面对民警要求配合调查,陈某旭情绪十分激动,拒不配合,并大声辱骂、恐吓,十分嚣张。
就在民警沈某对陈某旭口头询问时,陈某旭突然用拳头击打沈某脸部。见状,其他民警赶紧上前想要制止其行为,陈某旭却拼命反抗,舞拳踢腿。随后,陈某旭被民警合力带回交警大队。
经鉴定,陈某旭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8.1mg/100ml,已构成醉驾。在陈某旭暴力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4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轻微伤。(通讯员 涂松林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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