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诏安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
为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5〕5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5〕18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2005年底之前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且报废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补贴条件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暂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黄标车,可申请补贴资金:
1.车辆在本县注册登记,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的营运车辆。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车辆经本县环保部门核实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4.补贴方案出台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交售报废,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提前交售报废,是指车辆使用年限未届满,且报废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车辆使用年限起始日期为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以车辆所有人将车辆交售给我县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日期为准。
车辆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的使用年限,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的登记信息为准。
(二)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黄标车,不得享受补贴资金:
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
2.提前报废时,机动车所有人私自拆除“五大总成”的。
3.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
4.本县公交车、各级行政事业等财政供养单位所有的。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其他报废汽车补贴政策的。
6.本方案实施后转出或转入的。
7.本方案实施后变更使用性质的。
三、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
县财政补贴(注:如果完成年度淘汰任务数80%以上,市级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实际补贴资金20%的财政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可作为我县财政支付补助资金的来源。
(二)基准补贴标准
采用差别化补贴,不同的注册时间和车辆类型,补贴标准不一样。
诏安县基准补贴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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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年限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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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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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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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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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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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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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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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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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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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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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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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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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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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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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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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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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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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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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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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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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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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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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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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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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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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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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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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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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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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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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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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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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载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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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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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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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
5600
|
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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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载客车
|
4800
|
5600
|
6400
|
7200
|
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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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载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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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9600
|
10400
|
112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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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载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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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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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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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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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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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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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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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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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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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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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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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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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国家、省、市政府新出台相关补贴奖励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已领取本方案补贴的,不得重领国家、省、市政府补贴。
四、办理机构
县政府是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本县环保、财政、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复核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将联合服务窗口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各部门工作分工等信息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五、办理流程
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到联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诏安县黄标车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登陆市环保局网站www.zzsepb.gov.cn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并验原件);
5.车主(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验原件);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7.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应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联合服务窗口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其他事项
1.县政府发布本辖区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有关事项通告,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
2.县环保、财政、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审查黄标车报废补贴申请材料过程中,如有疑异的,应当向市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复核。
3.县环保、财政、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推进、总结工作进展,建立横向、纵向信息交换、材料复核工作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确保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4.县财政奖励资金发放须经县环保、财政、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对完成淘汰车辆数予以审定核准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审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报废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本方案由县环保、财政、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实施。
6.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诏安县黄标车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2.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3.黄标车报废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
4.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附件1
诏安县黄标车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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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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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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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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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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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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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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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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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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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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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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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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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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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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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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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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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有效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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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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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废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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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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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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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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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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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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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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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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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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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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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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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或经办人签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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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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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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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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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警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报废车辆符合补贴范围,填报信息审核无误。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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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报废车辆符合补贴范围,申请材料齐全,填报信息审核无误,补贴金额符合有关规定。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商务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对该报废车辆有关申请材料、填报信息复核无误,报废车辆符合补贴范围。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对该报废车辆有关申请材料、填报信息复核无误,同意按申请补贴金额拨付资金。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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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表说明:“车辆所有人”和报废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型号”、“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登载内容为准,“交售日期”、“回收证明号”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登载内容为准。
2.需提供材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车辆所有人证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并验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验原件);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本表一式四联打印填报,一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查,二联商务主管部门存查,三联财政主管部门存查,四联车辆所有人存查。
附件2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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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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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年)
|
行驶里程参考值
(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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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
车
|
载
客
|
营
运
|
出租客运
|
小、微型
|
8
|
60
|
|
|
中型
|
10
|
50
|
|||||
|
大型
|
12
|
60
|
|||||
|
租赁
|
15
|
60
|
|||||
|
教练
|
小型
|
10
|
50
|
||||
|
中型
|
12
|
50
|
|||||
|
大型
|
15
|
60
|
|||||
|
公交客运
|
13
|
40
|
|||||
|
其他
|
小、微型
|
10
|
60
|
||||
|
中型
|
15
|
50
|
|||||
|
大型
|
15
|
80
|
|||||
|
专用校车
|
15
|
40
|
|||||
|
非
营
运
|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
无
|
60
|
||||
|
中型客车
|
20
|
50
|
|||||
|
大型客车
|
20
|
60
|
|||||
|
载
货
|
微型
|
12
|
50
|
||||
|
中、轻型
|
15
|
60
|
|||||
|
重型
|
15
|
70
|
|||||
|
危险品运输
|
10
|
40
|
|||||
|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9
|
无
|
|||||
|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12
|
30
|
|||||
|
专项作业
|
有载货功能
|
15
|
50
|
||||
|
无载货功能
|
30
|
50
|
|||||
|
挂车
|
半挂车
|
集装箱
|
20
|
无
|
|||
|
危险品运输
|
10
|
无
|
|||||
|
其他
|
15
|
无
|
|||||
|
全挂车
|
10
|
无
|
|||||
|
摩托车
|
正三轮
|
12
|
10
|
||||
|
其他
|
13
|
12
|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无
|
50
|
|||||
附件3
黄标车报废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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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车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机动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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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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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仓栅式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重型集装厢车;重型平板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重型封闭货车;重型厢式货车;重型普通货车;重型全挂牵引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专项作业车等。
|
|
2
|
中型载货车
|
中型集装厢车;中型平板货车;中型罐式货车;中型封闭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中型普通货车;中型仓栅式货车;中型特殊结构货车;中型自卸货车;中型全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中型专项作业车等。
|
|
3
|
轻型载货车
|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轻型自卸货车;轻型普通货车;轻型封闭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平板货车;轻型罐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轻型旅居全挂车;轻型全挂牵引车;轻型半挂牵引车;轻型专项作业车等。
|
|
4
|
微型载货车
|
微型特殊结构货车;微型自卸货车;微型罐式货车;微型封闭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普通货车;仓栅式低速货车;自卸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厢式低速货车;普通低速货车;微型仓栅式货车;微型专项作业车等。
|
|
5
|
大型载客车
|
大型双层客车;大型卧铺客车;大型专用客车;大型越野客车;大型铰接客车;大型普通客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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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中型载客车
|
中型专用客车;中型越野客车;中型铰接客车;中型卧铺客车;中型双层客车;中型普通客车等。
|
|
7
|
小型载客车
|
小型专用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等。
|
|
8
|
微型载客车
|
微型越野客车;微型普通客车等。
|
|
9
|
轿车
|
微型轿车;中型轿车;大型轿车;小型轿车等。
|
注:专项作业车根据车辆类型,参照载货汽车的标准执行。
附件4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县(市、区)黄标车报废补贴服务窗口:
兹委托 (单位/个人)至贵单位办理本人(单位)车辆(车牌号:闽D ,车牌颜色: ,使用性质: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号: )的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业务。
一、委托人基本信息
1、名称:
2、有效证件类型:口 身份证 口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口其他
3、证件号码:
4、地址: 5、联系方式:
二、被委托人基本信息
1、名称:
2、有效证件类型:口身份证 口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口其他
3、证件号码:
4、地址: 5、联系方式:
6、被委托单位授权经办人:
7、经办人身份证号:
8、经办人联系方式:
声明:被委托人所提供和签署的有关申请材料,均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愿的表达,本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均予以确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 天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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