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教师乌龙招聘 23拟录者被取消资格
对此,漳浦县教育局首先澄清,本次招聘结果,不存在人们所谓“不合格考生入围、合格考生被挤出”这一现象。
漳浦县委、县政府则要求教育局纠正错误。教育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承认先后两份方案确实存在不一致的问题。8月8日,县教育局及时向23名考生说明情况,承认决策失误、程序不完善,并挨家挨户向这些考生及其家长道歉,同时也向社会公众道歉。
漳浦县教育局杨副局长说,今年是首次在面试条件上增设了需要过笔试合格线的要求,大家完全没有预料到,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选会少于招聘人数。说明当时作决策时没有考虑周全,对此,教育局将作深刻的检讨和反省,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对已造成的局面,将如何处理?
——依规取消23名考生录用资格年内再次组织招考
杨副局长说,8月15日,漳浦县招录教师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责成县教育局认真组织整改,对不符合第一份方案规定、已公示拟录用的23位考生确认为不具备录用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确定录用名单,并对4位符合拟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补充公示。
为何采取第一份方案?杨副局长称,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第一份方案是在笔试前便公布了,符合在考试前便要制定准则的规定;第二份方案是在笔试后才出台的,且当时未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仅仅只是出于担心招不到老师而做出的方案,从程序上不符合规定,因此方案无效。如果两份方案都采用,意味着教育局要“一错再错”,不符合招考的相关规定。
据透露,为解决紧缺学科师资严重短缺问题,漳浦县将尽快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争在年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
取消23名拟录用考生是否合法?
——律师认为符合规定但考生可以适当索赔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认为,从这两份方案看,第二份方案确实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应当是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然后才进行考试、考核等。“先后顺序不能颠倒,这样才能保证招考的公平性。”
杨建亮说,所谓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因此,第二份方案的出台,在程序上不符合部委相关规定,“已经考完试才出台面试方案”,该方案就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从这个角度看,教育局按照第一份方案执行,取消23名拟录用考生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不过,毕竟是教育局错误的行政行为,才导致考生利益受损。杨建亮建议,考生有权利向教育局索赔。比如,这些考生因参加面试等环节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乘车费用、住宿费用、误工费用等,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索赔。(本网记者 苏禹成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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