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强化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 存隐患一律整改
2015-07-10 16:49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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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检查和评估粉尘作业项目工程设计和生产工艺、生产环节的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
二是全面摸排企业情况,建立涉粉防爆危险企业的安全监管档案,将本地区单个抛光(打磨)车间单班作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铝镁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监管、重点监管。
三是组织专家参与企业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配备应急设备,定期演练。
四是所有存在粉尘的工作岗位均配置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具,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体检,至少1次/年。
五是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规范作业场所、通风除尘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 (郭碧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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