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起底潜规则对消费黑幕说不
2015-03-11 08:2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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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拉开帷幕,激起消费者心中维护权益的勇气。
消委会律师团: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漳州市12315系统2014年受理数据显示,通讯服务类和互联网服务类为去年投诉热点第四第五名,主要涉及售后服务不到位和乱收费。如固定电话或宽带故障报修后,未及时处理;电话和宽带等业务,通讯运营商迟迟不予安装;无故乱扣费;重复收费;业务停止后仍被收费等。
中仑律师事务所卢南南
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卢南南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卢南南律师称,每一个电信用户对自己的消费内容享有知情权,这是无可非议的。用户一旦与电信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便形成合同关系,有权要求电信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费用等情况,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此,电信公司不能进行推诿,应该正视问题,给消费者提供一份清楚、明白的账单。
2014年漳州市民常见消费侵权现象
1.汽车4S店强制车辆必须在店里保养,否则不予“三包”
2.通讯服务商擅自开通套餐、增值服务
3.保险捆绑销售,业务员避重就轻推销
4.第三方服务商路演推销三无产品
5.银行收费未明码标价,窗口停开现象多
6.民营医院以免费为由过度医疗
7.药店夸大效果推销保健品
8.家用电器售后拖延不处理
9.美容店假借送礼品强制消费
10.微信购物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海都记者 苏禹成 黄颖 实习生 黄晓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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