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房贷新政开启 漳州四家银行调整优惠可减半征收

2014-10-16 09:42 来源:漳州新闻网 0

  原标题:漳州四家银行调整房贷优惠 契税符合条件可减半征收

  9月30日,传闻多时的楼市调控新政正式出台,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房贷的家庭新购第二套普通住房可享受首套房贷优惠等新规立刻吸引业内外的广泛关注。10月9日,建行总行率先跟进央行要求出台了房贷新规,建行漳州分行直接执行总行确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贷款政策。随后漳州光大银行、漳州中行、厦门银行漳州分行相继调整房贷优惠政策。

  同时,从8月1日起,漳州市区普通住房认定执行新的标准,市区居民购买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的享受对象也随之扩大。再加上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次数等进行了调整,众多利好政策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漳州购房需求的释放。本期房周刊特别推出新政专题,就市民们关注的房贷、契税、公积金等新政问题咨询相关人士,给出部分解答。

  银行贷款:

  四家银行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 执行差别化利率

  记者近日走访漳州市区多家银行获悉,建行漳州分行、光大银行漳州支行、中行漳州分行、厦门银行漳州分行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政要求,相继调整执行房贷优惠细则。

  建行漳州分行: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但购房贷款还没结清,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光大银行漳州支行:10月14日出台内部文件开始正式执行新的细则。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5%,对优质客户利率下限可到贷款基准利率6.55%。

  中行漳州分行:现执行新政地方细则。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但购房贷款还没结清,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5%。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对个人名下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结清贷款且连续12个月没有还贷逾期记录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为40%;有其他个人贷款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为50%;有还贷逾期记录、但没有超过三次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为60%。

  厦门银行漳州分行:现按总行内部文件执行。个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最高可贷七成,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10%,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个人名下一套房(未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二套房,最高可贷四成,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20%,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七成,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10%;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其中有一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付款或已结清),可认定为二套房,最高可贷四成,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20%;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其中有两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最高可贷四成,贷款利率区间在基准利率上浮20%。

  目前漳州辖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暂无相关新政房贷地方细则发布或调整。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百日会战”行动 漳州全市完成隐患整改81处
下一条:漳州七大港区立潮头 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