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推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符合者可再获补偿
2013-12-24 09:2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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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参合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
1.身份证明材料
参合人身份证、参合人社保卡、委托人身份证、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参合人本人或受益人)等,若理赔款转至法定受益人的,须提供和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2.住院资料
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长短期医嘱、转外就医审批表等;
3.门诊特殊病种
特殊门诊病种审批表、特殊门诊病历(处方)、门诊发票原件、门诊清单。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若有提供复印件的(医疗费用发票丢失的,提供医院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的财务印章),需加盖当地县(市、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印章。所有由医院提供的材料需盖医院公章。
报销截止时限:新农合年度结算日后延期六个月内(次年6月底前)受理完毕,逾期不予赔付。(本网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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