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房产过户公证费要2000元 公证处:个别收费有调整
2013-12-24 09:1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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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24日讯 漳州芗城区的王先生要过户房子,结果被收公证费近2000元。因为之前没办过公证,这事儿让他一头雾水。
而王先生的朋友曾先生也说,自己此前到不同的公证处公证,收取的公证费还不同。
到底,这公证费收取存有乱象吗?又是按什么标准收?
带着这些疑问,昨天,记者走访漳州市物价局、漳州市公证处、漳州市第二公证处,为同样遇到这一问题的市民问个究竟。
【事件】
市民办房产过户被收2000元公证费
这几天,家住漳州芗城区的王先生,要把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子(受益额20万元以内)过户。可烦心事儿也来了。
王先生到漳州市公证处办公证,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按照房价1%的税率收取公证费。这样一来,加上相关手续费,公证一个房产转移需要近2000元。王先生觉得,过个户,这样的收费很不合理。
而王先生的朋友曾先生也反映,之前到不同的公证处公证,收取的公证费还不一样。
【部门解答】
1.公证费能不能收?
昨天,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郭志强称,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以会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
2.公证收费有哪几种?
昨天下午,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郭志强称,漳州市公证处属于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物价局办理的是经营性收费许可证,而非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类似于律师事务所,有向社会化转型的趋势。”然而,服务性收费又分3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而公证收费,属政府定价,各项业务的收费标准,都是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标准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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