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2015年工作概况 创建多个司法亮点品牌
芗城:典型引路 提质提效

▲芗城法院以全国模范法官、全国道德模范黄志丽为标杆,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审判执行质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图为黄志丽法官定期深入社区服务群众。
龙海: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谢谢‘联片调解工作站’的法官和调解主任,及时帮我解决借贷问题。”家住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村的曾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欲起诉田里村的王某。当天,角美法庭庭长黄明发邀请社头村和田里村的调解主任参与调解,法官释法析理,调解主任积极疏导,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预先给付了原告3万元。该案的顺利调解是龙海法院角美法庭运用“联片调解”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例子。
据介绍,龙海法院早在2008年6月就成立了“联片调解网络中心”,由6个派出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和工商所,在16个乡镇、开发区和农场设立“联片调解工作点”,设立“巡回办案点”,并向当地群众分发司法服务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对接,还积极推进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联调机制,构建“人民法院搭建平台,调解组织主动融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纠纷调解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今年来,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525件。6月,该院被福建省高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东山:司法拥军固长城
东山岛是我军重要的“海上练兵场”和“演习所”,岛上驻军多、兵种多、演训多。近年来,东山法院紧贴特殊区位,强化服务意识,与部队签订结对子法治共建协议,持续开展“无讼军营”“无讼海区”和“蓝色司法”等共建活动,不断拓展涉军维权领域,妥善处理涉军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尤其是2012年,东山法院率先全省成立独立建制的“涉军案件审判庭”,实行涉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在全省率先与人武部、支前双拥办、各驻岛驻训部队等45个单位成立“涉军维权服务中心”,建立“1+N”涉军维权服务机制,及时、统一、高效协调处理有关涉军纠纷案件;建立健全纠纷排查、优先审执、多元调解、互学共建、联合普法等20多项工作制度,实现涉军维权工作的专门化、常态化,形成部门配合、军地合作、齐抓共管的涉军维权工作新格局。东山法院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又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先进单位”。
自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庭以来,东山法院审结涉军案件27件,调解撤诉率达90.3%,处理涉军纠纷35起,深入驻岛、驻训部队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47场次,为官兵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受教育官兵达6000多人次。
诏安:巡回办案 便捷为民
诏安法院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各乡镇设立22个巡回办案服务点,全力打造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前沿阵地,将司法服务群众延伸到“最后一公里”。2015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75件次,把庭审开到群众中去,现场解决纷争,尤其是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办案始终。2010年王某在诏安县金星乡开设了一个海蛎加工厂,因生产污水及气味的处理不当,与相邻的4户住户产生纠纷。几年来村、乡干部多次协调无果,2015年4原告将王某诉至法院。了解案情后,经办法官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勘验,并先后协调乡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方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运用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最终促使王某与4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既化解多年矛盾又促进生产环境整治。
平和:交通庭一站式司法服务
平和法院在全省率先创建涉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建成为融保险理赔、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成立独立编制的交通审判庭,综合公安交警、法院、人民调解、保险、救助中心五位一体的调解力量,将司法服务职能靠前延伸到交通事故一线。
交通庭法官始终坚持 “三个第一工作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庭法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第一时间使受害者获得救助保障,第一时间使受害者获得民事赔偿。特别是与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聘任6名专职调解员,分成三个小组,在交通庭法官指导下,配合交警同时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伤员救助、当事人心理疏导、法律引导,立即组织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计算理赔数额,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受伤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交通庭法官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强制措施,让受伤者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
自交通审判庭2012年成立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952件,其中民事案件1781件,调解撤诉率91%,当场履行率98%,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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