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力争培育1-2个省级重点种子企业 优惠政策出台
2015-12-04 09:43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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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海峡种苗” 我市种子生产、种子加工机械将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近日,漳州出台文件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在建设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平台方面,我市将积极开展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海峡种苗”,提高两岸种苗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我市还提出,支持国家、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支持国内外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种子研发中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对于企业科研、加工、贮藏等用地,优先提供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力争培育1-2个省级重点种子企业。
同时,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预算经费作为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地方传统优良品种提纯复壮与扩繁、新品种选育和扶持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等,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单位或个人选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审(认)定、登记的奖励20万元,通过省级审(认)定、登记的奖励10万元。对取得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奖励30万元,对于列入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省级重点种子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改善设施设备和开展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农业部门还要将种子生产、种子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优先审批种子企业种子生产加工规划建设用地,保障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用地。(记者 苏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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