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新规解读 明年起服务场所聚众吸毒将重罚
2015-12-02 09:27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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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福建省禁毒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服务场所聚众吸毒将重罚 根据情节可责令停业整顿1-6个月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娱乐场所、旅馆等经营服务场所,一旦发现有聚众吸毒的行为,将面临停业整顿的处罚。
《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旅馆、洗浴中心、茶馆、酒吧、网吧、会所等经营服务场所要建立内部巡查制度,不得为进入场所的人员提供贩卖、吸食毒品的条件。同时,房屋出租人如果发现出租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经营服务场所发生毒品犯罪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将被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经营服务场所将被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根据情节被责令停业整顿1-6个月。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毒驾”的处罚标准: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如果驾驶机动车进行营运的或者驾驶轨道交通或航空器的,将面临更高额的罚款,责任人最高将被罚2万元。(吴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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