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漳州将每季度公布饮用水质 市民总算有谱了
明年起 每季度公布饮用水质 《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昨发布,多项措施整治水环境
闽南网11月27日讯 我们喝的自来水,究竟水质如何?这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明年起,漳州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让市民心里对自己饮用的水有个底。
昨天,《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漳州将多措施整治水环境,到2020年,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黑臭水体大幅度减少,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到2030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关键词 狠抓工业污染
取缔“十小”企业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皮革、电镀、印染行业集控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相应行业的集控区,坚持涉重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零增长。
关键词 饮用水水源安全
明年起,向社会公开水源、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对涉及供水安全的环节要加强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及时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市级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2018年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2015年起,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县级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2015年年底前,市级主要地表水源地要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城,应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关键词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年底,老城区超过50%的面积要实现雨污分流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峰头水库、杜塘水库等湖库汇水区域及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近海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2015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老城区超过50%的面积要实现雨污分流;2020年年底前,各地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此外,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具体范围细化到村,按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5年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