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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访工作第三督查组深入漳州 10天督查15件信访

2015-11-27 07:39 来源:海峡导报 0

  为期10天的信访事项实地督查活动结束了,昨日上午,福建省信访工作第三督查组向漳州市委、市政府做了最后督查情况的反馈。

  在这次全省范围的信访工作公开督查活动中,100件信访事项被列入督查范围,漳州占了15件。


▲督查组在信访人家中座谈,听信访人表达观点

  从11月16日至11月26日,由省信访局、国土厅、住建厅、农业厅组成的督查组,实地走访了漳州地区的云霄、东山、漳浦、龙海、平和、芗城、龙文等7个县市区。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省信访工作督查,首提“阳光信访”,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导报记者独家见证了此次漳州地区督查活动的全过程。

督查组未到 地方已经息诉息访

  11月17日,在此次督查的第一站云霄县,督查组在听取地方政府汇报情况时意外获悉,两件被纳入督查的事项已分别于11月9日、11月11日实现了息诉息访。

  云霄县的地方干部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督查活动本身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推动很大。

  云霄县莆美镇的信访人方某,已经信访10年,年逾古稀,11月11日,终于在息诉息访协议书上签字。

  从2005年开始,方某反映自己1.5亩的土地被征用,但从未得到补偿。不过,地方政府经过调查后认定,方某所谓的1.5亩水域使用属国有河道,不是其责任田,而且项目建设也未占该片土地。方某一直不满意有关部门的答复,总是间断性地重复信访。

  今年10月份,云霄县知道该事项被列为省督查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镇、村干部对事件开展更为详细的调查,多次与信访人方某及其家人深入沟通。

  最终,地方政府在调查后认为,尽管方某的土地事实上未被占用,但当时的项目建设影响了方某的生产,由镇、村出钱对他的损失做适量补偿。方某接受了该最新结果。

  督查组在11月17日当天会见信访人方某时,老人显得很平静,对案件结果表态“我很满意”。

  漳州市被选中的15件督查案件中,7件提前实现了息访息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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