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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漳州将每季度公布饮用水质 市民总算有谱了

2015-11-27 07:48 来源:闽南网 0

  关键词 加大执法力度

  自2016年起,各地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公开环境信息

  每年公布各地水环境状况,邀请公众参与重大水污染调查

  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各地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地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参评国家级、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及省里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按规定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海都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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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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