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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 南靖公益环境诉讼艰难上路

2015-04-20 11:41 来源:闽南网 0


案发现场一滑坡点(整治前)

  立案少

  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污染环境事件呈上升趋势,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却呈整体下降趋势。据漳州中院生态庭庭长刘小玲表示,漳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过去5年间仅受理10余件。

  环境公益讼诉数量少首先是因为立案难。“比如,检察机关能否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尚无定论。”漳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黄国盛坦言。2012年,新修订的民诉法将公益诉讼主体笼统地界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让检察院难以对号入座;去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提“探索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但业内认为,这一提法更适用于行政公益诉讼;今年初出炉的司法解释,则把检察机关界定为支持起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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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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