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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两月 无证自制食品仍走俏

2015-12-01 10:29 来源:闽南日报 0

  今年10月1日起,国家新版《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登记审查许可证。如今新规实施整整两个月了,但似乎对朋友圈热销的自制食品销售影响不大,在漳州的部分微店平台上,没有“持证上岗”的商家生意依然火爆。

  无证自制食品依旧走俏朋友圈

  昨日,记者在几家网购平台搜索发现,不少销售自制食品的商家都在详情页面上主动提供了产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包括自制蛋糕、卤味等商家,都强调自己的食品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标准。

  不过,也有一些商家所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厂名、保质期、配料表等关键信息仍是一片空白,只是标注自制食品“不含添加剂”“不含防腐剂”等,将宣传重点放在手工制作的过程。对于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少有提及,但这似乎并不影响他们受到买家的追捧,不少店家月成交量达数百甚至上千。而这种情况在以微信为平台销售的私人作坊食品更为严重,记者发现,这类食品微商除了在食品包装上写上二维码、店铺名称等推广信息外,几乎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关键信息。

  在微信上销售自制三明治的市民赵小姐告诉记者:“一开始我只是照着网上的食谱学做三明治,请亲朋好友试吃后大家反映不错,我就开始自己研究配方,并且在微信和淘宝网上销售。为了证明我用的材料都是新鲜的,每次制作我都会拍下小视频或照片分享在朋友圈,我自己做的食品我自己也在吃,不会有问题的。”

  当记者问到是否有相关的食品生产资质证书时,赵小姐坦言说没有,她表示:“我知道新《食品安全法》对网售食品的新规定,本来想去办个许可证,但听说审核工序很麻烦,加上没有顾客要求查看许可证,这事也就耽搁下来了。”

  随后,记者采访了漳州几位在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的店家,大部分店铺没有相关食品安全资质。而且有些店家甚至对基本的食品知识了解甚少。记者向一位售卖自制果酱的微商询问产品保质期时,她坦言:“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做的果酱保质期是多久,因为不含防腐剂,只能是提醒买家开封后尽早食用。”

  网售自制食品监管存在难度

  面对微信商家“裸卖”自制食品,也有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市民周先生就曾向记者反映,他上周向某微商购买了一盒三文鱼刺身,购买时店家声称三文鱼是国外进口的,每天都会到货,保证新鲜,但周先生吃完后便腹痛不止,只好去医院打点滴。事后周先生向店家讨说法时,店家不承认自身食品有问题,后来甚至将周先生“拉黑”了。周先生表示:“买朋友圈的自制食品,还不如去超市买带包装的,不然万一出现什么问题,很难维权。”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我们首先要鉴别朋友圈的一些自制食品交易行为,是买卖还是赠送。如果是买卖行为,就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目前微信上的食品卖家太多,有些无证经营的卖家悄然上架食品,我们也难以发现,因此监管难度很大。”

  此外,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第三方平台食品时要尽量选择有食品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卖家,要求卖家出示相关许可证,这样既能保障食品安全,又能倒逼那些没有许可证的卖家尽快进行自我规范。”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圈内所谓的晒图和评价,在交易过程中要核实卖家的姓名、所在地等信息,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在必要时可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维权。(记者 郑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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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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