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乱象困扰购房者
选择品牌实力开发商成为购房者共识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漳州房地产的丑闻不断,先是龙海水晶花园、“家芗0596”违规向业主收取多项费用,而后是多个楼盘因交房逾期,引来业主集体上诉。昨日,更是曝出东方明珠花园不但未拿到预售证就开始收受订金,而且收了订金两年多后,还拒绝将房子卖给预订者。
透过这些丑闻,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个略显混乱的房地产市场。据记者了解,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买卖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往往是被“忽悠者”,买房者学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则显得尤为重要。
乱象一 逾期交房现象频现
案例:2009年6月,经过精心挑选,王先生选择了位于中心客运站附近的某小户型楼盘。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0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直到5月15日,开发商才通知交房,距离当初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150多天。当王先生提出索赔时,刚开始,开发商坚称是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才导致逾期交房,并表示责任不在他们身上。
提醒:据漳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漳州房地产市场上,逾期交房是投诉最多的一项纠纷。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为了避免掉入陷阱,购房者最小心的就是合同,但最容易出问题的也是合同,作为外行人的购房者,似乎永远也胜不过对房地产“门儿清”的开发商。不过,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损失,建议购房者购房时,花一笔钱,请一位房地产专业律师,为你把关。而逾期交房发生之后,一旦开发商提出不可抗力的理由,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拿出充足的证据,并可向房管局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乱象二 违规收取多项费用
案例:龙海水晶花园是违规收取费用的典型,龙海石码水晶花园小区分三期开发。一期约于2006年交房,二期于去年7月份交房,三期刚刚建完。据业主们介绍,一期、二期都被开发商收取了水电安装费、防火防盗入户门、可视对讲门铃、邮政箱、管道燃气费等费用,六项违规收费共计400多万元。
“家芗0596”是另外一个典型,该小区是漳州市区新华东商贸广场三期片区旧城改造后开发起来的,动迁的市民集中安置在小区的6幢和7幢,共有100多户600多套房子。3月份,6幢和7幢的多名业主反映,他们去办理交房手续时,被开发商告知每套房必须先交清3000元的燃气管道安装费,否则不交房。
提醒:当开发商要求业主交纳费用时,业主最好事先咨询一下律师,明确该项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者应当按法律规定交纳。而水电安装费、管道燃气费等则不是购房者必须交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者有权拒绝。如果不合法,业主可拒绝交纳相关费用。另外,遇到违规收费,业主可向房管局、工商局或者物价局等几个部门投诉。
乱象三 宣传欺诈眼花缭乱
案例:据王小姐反映,2009年,她在电视上看到东方明珠花园的楼盘广告,当时说房价每平方米只要3200元到3800元,而且要交纳订金三万,楼盘正式开盘时可抵扣五万元的购房款。如此低廉价格,加上优惠政策,王小姐动了心,当即订下一套房子。但至今,该楼盘迟迟不开盘,而这两年间,该楼盘的房价已经从3000多元/平方米,涨到6600多元/平方米。
提醒: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军表示,购房过程中的虚假广告常见的有七种情形:一是模糊时间。即广告中不标明销售价格的有效期限,特别是一些所谓的“特价房”,习惯于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二是模糊数字。当具体涉及面积的时候,往往不标明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三是模糊图片。在许多广告中都会配发一些图片以增加直接的视觉效果,但却不标明出现在广告中的是建筑设计效果图还是模型照片。四是模糊概念。明明是有限的打折让利进行促销,却宣传为“免契税”等特殊税收政策。五是模糊出处。即广告中没有刊登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甚至没有开发企业的名称。六是模糊规定。广告中不可以使用“第一”、“首个”、“最”等这样的极端形容词语,也不可以主观预测,但许多地产广告却出现一些明示或者隐含房屋升值、保值的内容,而且出现极端形容词。七是模糊规划。把政府规划中不可能或还没有实现的文化、教育、科研、绿化、交通、环保等项目,当作与自身房地产相联系的组成部分进行宣传。
即使判断广告基本可信,购房者也要保留好所有的楼书、广告,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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