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乱象困扰购房者
2011-06-17 00:1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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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四 无预售证先收订金
案例:同样出在王小姐的身上。据王小姐介绍,2009年,她订下东方明珠花园一套房产,但实际上,当时该楼盘还未拿到预售证。而根据漳州房管局的信息显示,直到去年11月,该楼盘才拿到预售许可证。
提醒: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依照此规定,具备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此,张毅军认为,当发现楼盘还没有许可证就收受订金的情况时,购房者可向房管局投诉,甚至起诉开发商存在诈骗行为。一般而言,如果证据确凿,开发商都会败诉。(本网记者 陈惠聪 杨清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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