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安部门针对高校网络诈骗 推出预防新方法
预防诈骗新方法
转发就是来参加
“此次预防诈骗宣传活动的亮点就在于‘转发就是来参加’这个新理念的提出与实践。微信公众平台已经成了警方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新利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广而告之’,无形当中增加了很多‘警力’,成效一下子凸显了。”漳州开发区公安局民警介绍道。
在接受采访时,一位大三学生小李告诉记者,“如今,只要动一动手指就可以轻轻松松了解法律新知识,就能一目了然地看到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只要转发信息、@我的好友同学们,就能将最新的防骗信息告知给别人,这种‘举手之劳惠他人’的宣传方式,既帮助了别人,又快乐了自己,甚至还可能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一分子’,何乐而不为呢?”
此前,公安机关利用传统方式开展预防诈骗宣传活动时,活动成效只能短暂地体现在某个宣传时间段而已,有的学生想积极参与活动也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公安机关在宣传上的“单打独斗”,造成了防范诈骗犯罪工作的被动性与局限性,无法达到宣传成效持久、深入、有效。如今,漳州公安部门利用了“微”媒体的特殊、便捷功能,巧妙地以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微信转发的积极性与热情,提出了“转发就是来参加”的全新宣传理念,宣传成效明显。
“微”粉丝展示“大”作用
“幸好关注了我们学院的‘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不然我的钱肯定被网上狡猾的骗子给骗走了,我以后会经常关注平台上发布的消息,并推荐给我身边的朋友们。”大二学生小梅给社区民警留言时说。原来,前几天她无意中在浏览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时,看到了一条来自漳州开发区公安局的防诈骗信息。也是通过这条公安机关的信息,小梅在网上购物时识破了卖家的“诡计”,中止了交易活动,避免了个人财产的损失。
记者从公安分局了解到,嘉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微博、微信的公众平台与公安分局的微博平台紧密相连,公安机关可随时将最新防骗信息推送给法援中心,学生们通过关注法援中心微博、微信就能在第一时间接收到公安机关的提醒。
在这一平台中,广大师生不仅是防范诈骗的受益者,还可以成为志愿者,能够及时将最新防骗信息@好友,减少其他学生上当受骗发生率。由于效果突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将把法律援助中心微博、微信平台的受众从学生干部推广到整个学院师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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