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漳州户籍也能上公办校 2014公办初招意见出台
市区公办校2014初招意见出台,以学校为主体,根据施教区范围录取
没有漳州户籍 也能上公办校
闽南网4月24日讯 今年,如果您的孩子是小学毕业生,不管有没有漳州户籍,都可以上公办学校。
日前,2014年漳州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出台,最大的变化就是,改变了以往以教育局为主体,生源全部摸底后进行分配的录取办法,而是以学校为主体,根据施教区范围进行录取。在录取前,施教区范围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学校公布。
不过,今年的招生计划没变,漳州二中、三中、三中分校、五中、七中、八中及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均招收500人。
【录取办法】
市区户籍毕业生
招生对象:持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等六个办事处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登记:其中,市区学校毕业生(含民办),持户口簿、与学生户籍一致的房产相关证明,到毕业的小学登记;而非市区小学毕业的回漳生,要带就读小学的毕业证书、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6月27日、28日,到龙师附小教导处申请登记。
录取办法:“人户一致”:能提供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包括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按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录取。房产证明是指,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人户不一致”:不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或所提供的证明不属上述列出的证件名称。这类学生须根据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校的录取学额情况,若有剩余学位,按施教区录取;若剩余学位不够,则由初中校根据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校。
非市区户籍毕业生
招生对象:原在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市区户籍学生,包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侨子女、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报名登记:(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一方在芗城市区的暂住证、务工证、学生户口簿,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
(2)港、澳、侨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
(3)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父母军官证、学生户口簿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
(4)台商子女:向市台办提出申请,由市台办统一造册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漳州市教育局。
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录取,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港、澳、侨生,根据每所初中校的招生计划和施教区内招生数,再以毕业小学为单位整体划片录取。对于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和台商子女,依据有关规定录取。
征地协议生和体育特长生
对于征地协议生,《意见》规定,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而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特长生招生,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申报。具体项目、人数和录取办法,以届时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文件为准。
【现场登记】
7月12至13日到初中校登记
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和征地协议生、体育特长生请于2014年7月12~13日,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义务教育卡”“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市教育局将对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据各初中片区内录取人数,对市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侨子女、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对象进行划片录取。(海都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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