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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法院成功调解执行22年欠款 讨回两百余万元

2016-08-03 17:38 来源:东南网 0

­  东南网漳州8月3日讯(通讯员 江英凤 沈绪璐 本网记者 王亚男)近日,诏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施工班组讨回被拖欠近22年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2898326元。

­  福建省诏安某联合开发公司与福建省诏安县某建筑工程公司于1994年1月5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由该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贸易加工商业城及商业城商品房工程,该工程于1994年12月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该联合开发公司于1995年、2007年两次更名;该建筑工程公司也于1999年更名。因原、被告公司在近22年多次发生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双方在衔接、沟通过程中存在争议,导致该案讼争工程款项的支付拖延、本案讼争工程亦迟迟未交付使用的情况出现。

­  2016年5月3日,原告福建诏安某建设发展公司(即原诏安某联合开发公司)向诏安法院提起诉讼。经办法官了解到,本案原、被告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讼争工程交付原告掌管等事项均无异议,其争议焦点仅在于剩余工程款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且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法官多次走访原被告,组织双方调解,并通过查询旧存档案、核实讼争工程现状、查询近20年银行利率平均值等方式,帮助双方就偿付工程款的具体项目、数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现该调解协议所涉款项已支付完毕,且本案讼争工程亦已交付原告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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