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出台
为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巩固除治成果,尽快拔除我县松材线虫病疫点,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我县此次秋季普查情况,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松材线虫病发生与防控基本情况
(一)2015年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57亩,地点为四都镇四都村1大班1小班的山场。
1.松材线虫病除治57亩。具体为松材线虫病除治区四都镇四都村1大班1小班;松材线虫病扩大性除治面积129亩,四都镇四都村1大班2、3小班。
2.2015年全县枯死木清理5186株,采取熏蒸及烧毁方式处理。
3.2015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面积14649亩,其中全县白僵菌防治面积14649亩;用噻虫啉药剂防治面积2249亩;诱捕器挂设150处,诱捕松墨天牛1269头,有一定的效果。
(二)2015年秋季普查结果
经过2015年度采取的一系列除治措施,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较好的控制。秋季普查时,发现我县松枯死木7716株,分布8个乡镇(区),总计75个小班,未发现新疫情。
二、目标任务
(一)防控目标
做到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100%;不增新疫点;尽早拔除老疫点;全县各乡镇(区)做到松枯死木“发现一株,处理一株,除治一株”,减少全县病死树数量;通过防控早日拔除我县疫点。
(二)防控任务
1.在全县范围内有松林的地方,设松材线虫病固定监测点,按时做好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及时做好松枯死木的清理工作,全年计划清理松枯死木9500株。
2.做好松墨天牛的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综合防治面积8064亩,其中白僵菌防治8064亩、噻虫啉防治2249亩。具体桥东镇白僵菌防治2704亩、噻虫啉防治1425亩;梅岭镇白僵菌防治231亩;工业园区白僵菌防治2098亩、噻虫啉防治824亩;金星乡白僵菌防治1828亩;四都镇白僵菌防治275亩;西潭乡白僵菌防治527亩;梅洲乡白僵菌防治303亩;深桥镇白僵菌防治98亩。
三、防治类型区划
1.将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四都镇划为除治区。
2.将桥东镇划为重点监控区。
3.扣除以上两个乡镇外,官陂镇、秀篆镇、霞葛镇、太平镇、红星乡、建设乡、白洋乡、西潭乡、梅洲乡、金星乡、梅岭镇、深桥镇、工业园区及湖内国有林场的松林地划为预防区。
四、防控对策措施
1.除治区采取林分改造,改种非松类树种;择伐枯死木,就地套袋熏蒸;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
2.重点监控区采取择伐枯死木,就地套袋熏蒸;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
3.预防区的松林加强月巡查力度,发现松枯死木的,做到“发现一株,处理一株,除害一株”;不明原因的,立即取样分离鉴定;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
五、防控工作进度安排
1.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秋季普查后,我县林业局拟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购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劳务输出,专项进行松枯死木清理。该项目经县采购办审批,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预计至2016年3月底,把全县的松枯死木采伐处理彻底。具体进程见附表7。
2.向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汇报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着手制定2016年年度方案。
六、经费预算
(一)经费预算
1.全县每年春秋两季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全县松林面积为35.5645万亩,每次每亩外业补贴为0.1元,则一年需资金7.113万元。
2.全县17个乡镇(区)林业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松枯死木的月巡查工作,落实月报告制度,全年检疫执法和疫木监管资金10万元。
3.全县计划清理松枯死木9500株,每株125元,共计118.75万元。
4.进行林分改造186亩,每亩1000元,共计18.6万元。
5.2016年度,我县须对8064亩的松林进行白僵菌防治;须对2249亩的松林进行噻虫啉防治;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150处,计需资金33.558万元。
6.201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防治管理费用5.6462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共需资金193.6615万元。
(二)资金构成
全年共需防治经费193.6615万元,因我县财政比较困难,县财政只能下拨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其余大部分资金需省、市财政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任务
明确乡镇(区)领导在松材线虫病除治与预防工作中责任,实行行政领导除治和监控松材线虫病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做到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除治与监控工作落到实处,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相应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乡镇(区)是所在辖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松材线虫病的除治与监控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诏安县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重点保证,特别对筹集的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对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和除治与监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组织不力,没有落实措施的;对监测不力、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的;对不能及时完成除治任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对检疫执法不严,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对非法经营、加工使用疫木及使用疫木包装材料,造成疫情扩散的,要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增加资金投入,提高防控成效
各乡镇(区)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资金投入机制,落实疫情除治与监控经费,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年度除治与预防工作计划,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县财政每年要根据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优先安排和重点保证疫情除治急需的资金,确保除治与监控资金的有效投入。同时县林业、财政部门要积极向省、市林业和财政部门争取疫情除治与监控资金,以解决我县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确保除治与监控任务的如期完成。在除治与监控期间要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确保投资效益。
(五)广泛宣传,群众配合
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涉及面广,前期的群众工作必须广泛宣传,取得群众的配合。林权为个人私有时,县林业局领导、乡镇(区)及相关村(社区)的领导必须与林权所有人协商,使得林农对林木的处理没有异议,整个除治清理工作不能发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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