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以人为本 生态亲民
组织领导到位
强力推进 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创园组织领导,科学有序、富有成效推进创园活动,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和分管城建工作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漳浦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宣传、规划建设、督导、市容整治四个工作组,实行专班集中办公。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创园中的具体问题,有力促进创园工作落实。
规划编制到位
漳浦县委县政府重视规划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引领作用,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漳浦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年)》,结合本地自然山水和城市空间特点,编制了《漳浦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确立“一带两轴三核多廊多园”的园林绿化蓝图。组织编制《漳浦县绿道总体规划》《漳浦县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创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宣传发动到位
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调动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制定了《漳浦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制作5000份创园宣传折页和3000把创园宣传扇向全体市民发放。并在《金浦报》、漳浦电视台和其他媒体播出创园城市形象片、创园公益广告,营造了“全民参与创建、全民动手创建”的良好氛围,群众知晓率达100%,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满意率为91.37%。
经费投入到位
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提高园林绿化资金保障能力。一是政府财政投入。近年来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项列支城市园林绿化及维护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2012-2014年县财政投资园林绿化资金共16.65亿元,园林绿化管护经费563万元。二是市场化运作投入。如通过PPP模式融资3亿多元,建设鹿溪公园、九曲岭山体运动公园及绥东溪、南门溪内河整治,实现“政府要绿、企业得利、群众受益”的多赢局面。
绿化管控到位
坚持规划建绿、依法治绿,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绿化方针政策。一是建立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结合漳浦实际,使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积极主动开展绿化精细化管养,在整形修剪、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各方面实施科学管养。三是严格行政许可和执法。对所有城市绿化及城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做到三严,即对规划设计严格审核把关、对建设过程实施严格监督、对竣工项目实施严格验收,确保各项绿化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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