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云霄 > 云霄新闻 > 正文

云霄男子陈建忠被错关押追踪 申请国家赔偿获立案

2016-03-03 08:46 来源:海峡导报 0

  《放他回家 他却不肯出看守所》追踪  陈建忠申请国家赔偿获立案

  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漳州云霄男子陈建忠被拘押在广东饶平看守所17个月。从看守所出来后,陈建忠认为饶平检察院仅以“证据不足”放了他,并没证明他无罪,于是向饶平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昨日,陈建忠的儿子陈天式告诉导报记者,他父亲已向饶平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175万余元。目前,饶平检察院回复称,决定立案审查。

  陈建忠今年52岁,云霄县东厦镇浯田村人。2013年8月24日,陈建忠从哈尔滨乘飞机至北京南苑机场时,被民警控制,于次日凌晨被送到丰台公安局。民警告诉陈建忠,称其在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涉嫌参与一起制、销假烟案,是幕后老板,已于2013年8月8日被网上追逃。2013年9月24日,饶平县检察院对陈建忠批准逮捕。

  直到2015年1月14日,也就是陈建忠在饶平看守所被拘押了近17个月后,案情出现了转折。饶平法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裁定准许检方撤诉。回家后,陈建忠开始向饶平县检察院和潮州市检察院申诉。

  昨日上午,陈天式表示,他父亲于今年2月4日,向饶平县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在这份《国家赔偿申请书》中,陈建忠列举了7项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共计175万余元,赔偿义务机关是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

  陈建忠称,由于赔偿请求人在被无辜拘押期间受到饶平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导致他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精神上受到极大损害,现在出现失眠、记忆力严重衰退。同时,因被无辜关押,给他个人的蔬菜批发生意造成致命影响,也对他个人的名誉造成毁灭性影响,导致他现在无法再正常经营原来的生意,因而提出以上赔偿申请。

  2月25日,饶平县检察院向陈建忠发送了《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决定立案审查。(记者 王龙祥 郭钦转)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云霄诏安启动“互联网+”销售枇杷 缩短农产品进城时间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