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再发生土地纠纷案 男子打伤村民赔偿16.8万
2015-11-16 1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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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近日,王某龙紧紧握住云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王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4年5月15日,王某武与同村王某龙因位于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的田地相邻权发生纠纷,双方相互扭打,致王某龙左眼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5年3月19日,云霄县检察院以王某武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开始,王某龙就因赔偿问题多次到县公安局和县委政法委上访,并向云霄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将王某龙通知到法院,与王某武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武向王某龙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168000元,王某龙予以谅解并表示不再上访。 (罗菁 王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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