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法院出奇葩乌龙《民事裁定书》 被告名错写成原告名
2015-08-27 07:4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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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书也能出错?漳州芗城石亭镇饲料销售商王某民都惊呆了。
冻结被告财产法院错写成原告名 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出此纰漏,裁定书出具4 天后,被告名下小车过户
闽南网8月27日讯 法院裁定书也能出错?漳州芗城石亭镇饲料销售商王某民都惊呆了。
因为30 万元货款迟迟要不回来,他特地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欠债人王某强的财产,就怕对方会把财产转移。芗城法院同意了申请,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法院裁定书竟然错将被告王某强的名字,写成了他的。
裁定书下方,被告名字错写成了原告
更令王某民气愤的是,法院裁定书是7 月27 日出具的,而在7 月31 日,被告王某强名下被冻结的小车已过户给别人。针对此事,芗城区法院吴院长表示,法院纪检监察室将介入调查。
【原告】法院已冻结财产 被告竟还能卖车
王某民介绍,同村的王某强多次向他购买饲料,截至去年1 月26 日,一共欠了 30.3 万元,却迟迟不还。担心王某强转移财产,到时要不回钱,今年7 月15 日,王某民向芗城法院芝山法庭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要求冻结王某强的银行存款及小车抵押登记和买卖等过户手续。
7 月27 日,经芗城法院芝山法庭裁定,同意王某民的申请,冻结被告名下牌照为闽E4××8K 的小车抵押登记及买卖等过户手续两年,冻结被告在漳州农村商业银行存款25 万元两年。裁定书拿到手后,王某民放心了。
可没想到,8 月中旬,他偶然发现,王某强名下的那部小车车牌号变更了。经查询才知道,7 月 31 日,王某强就已将小车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对此,王某民难以理解,“法院不是已经冻结被告的小车交易了吗?对方怎么还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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