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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掏钱吗?同学会兴设基金 有人欢喜有人愁

2015-05-08 08:55 来源:闽南网 0
“同学基金会”在漳州小鱼网成为热词。有人问什么是“同学基金会”?

  【说汝知影】

  律师:法律上属委托保管,有风险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平指出,同学会里的“基金会”,并不像有社会、政府监督的其他社会团体一样,对其资金使用能起到一定的外围监督。资金的使用,只能靠同学会内部约定好的原则并交由可信赖的同学管理。从法律上说,只能归类于个人间的财务保管范畴。

  委托方加入基金会,要明白其中的风险,并承担相对应的风险责任。而受委托方,即资金保管者,要是出现挪用资金、卷款逃跑的话,则可能构成侵占。

  部门:应尊重捐款人意愿

  邦邦采访漳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了解到,这些“同学基金会”并不具有法人地位,只是大家小范围的募集一笔公款,研究约定使用方法,根据习惯,被通俗地称为“基金会”。

  实际上,根据国家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可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可对外募集资金,非公募基金会依托私人财产成立。成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要求注册资本200万以上,在设区市民政部门登记,而成立一家公募基金会,要求更高。漳州仅有5家非公募基金会。

  这笔所谓的“同学基金”该如何管理?该负责人建议,不伤害到人是首要的;最根本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尊重捐款人的意愿;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确保善款使用得到认可,避免矛盾发生。(海都邦邦 黄一红 黄颖 方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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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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