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因同名被错诉男子出狱 曾不满检方拒绝出看守所
2月14日,陈建忠阔别家乡17个月后,经过“过火”的洗礼,重新回到了福建漳州市云霄县的家中。
一年半之前,陈建忠突被广东饶平警方抓获,后被饶平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由起诉。该案开庭时,同案犯称,被告席上的陈建忠与他供述的并不是同一人,警方抓错了。陈建忠也称,他是被迫作出的有罪供述。>>相关:福建男子陈建忠被错关了17个月 称不道歉就不离开看守所
专案 回到家中的陈建忠。 当事人供图
这起因“同名”引发的错抓案件,直至今年1月迎来重大进展:饶平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是认定陈建忠犯罪的证据在法院审理期间发生变化,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见到家人比较开心,但心情跟以前过年与家人团聚时很不一样,此时此刻比在看守所还更难受。”2月14日,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陈建忠说,这17个月的冤狱拖垮了他的身体,也摧毁了他一手经营的生意,家人为了他的事情也都苍老了许多,“我又没做错,自己被冤枉不说,整个家庭都被连累了。”
因身体原因提前回家
澎湃新闻:之前你坚持不道歉就不离开,现在为什么决定回家呢?
陈建忠:因为我在看守所关了17个多月,身体出现了很多不良反应,最近频繁在看守所打针吃药,我怀疑是肾的问题。律师也劝我先回家,因为有很多媒体在关注我的事情,不怕检察院和公安局不认账。我家那边派出所说让我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看守所的管教也跟我做工作让我早点回去,不要让他们难堪。管教还跟我说,你的身体都这样了,也许你打赢了这个官司,你都活不了多久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就回家了。
澎湃新闻:你离开看守所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陈建忠:我一出来去饶平县检察院了,还是坚持之前在法庭上提的四个要求:还我清白,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失,向我赔礼道歉。
澎湃新闻:检察院怎么答复?
陈建忠:检察院说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让我找律师按法律程序走。他们只记录了国家赔偿这个点,但拒绝给我复印件,所以我也没签字。因为我怕他们又像以前那样乱写我没说过的话。关于道歉和清白,这两个要求他们没答复我。
澎湃新闻: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陈建忠:先去医院体检,把身体养好。其他事情慢慢来。
澎湃新闻:离开待了17个月的看守所重新回到家中,有什么感觉?
陈建忠:到家后,我的家人点燃了一个火把,让我从火把下穿过。在我们这边,这个仪式叫做“过火”,是把倒霉的晦气都烧走的寓意。大家都觉得,是运气不好才被错抓。
回到家里,我见到家人还是比较开心的,但我的心情比在看守所的心情还难受。我的家人都因为我的事情苍老了好多,大家一起打拼了几十年的事业也因为我的原因断了。我又没做错,自己冤枉不说,整个家庭都被拖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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