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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因同名被错诉男子出狱 曾不满检方拒绝出看守所

2015-02-15 12:16 来源:澎湃新闻网 0

  称曾遭受“飞机吊”

  澎湃新闻:当时被抓是怎么回事?

  陈建忠:2013年8月23日,我从哈尔滨坐飞机到北京。飞机一落地,乘务员就让所有旅客都先坐着。接着上来3个穿着便服的警察把我带到了机场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就问,你们抓我是什么问题?是不是海南有人告我欠钱不还?他们说,不是海南的经济纠纷,是广东的造假案。我当时就说这是个笑话,我做蔬菜生意20多年了,全家人都在上海做批发,这怎么造假?后来他们就把我关在了丰台区看守所。

  澎湃新闻:你是什么时候被带去饶平的呢?

  陈建忠:8月30日被带到饶平县公安局。当天体检完后,公安就一直讯问我,还说不交待就不让我睡觉。我一打瞌睡,他们就叫醒我。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给我拿了一件军用迷彩服式样的防弹衣,还给我戴了军用铁头盔,手上还被戴了打篮球戴的那种护腕。最后,他们用手铐把我铐了起来。两个人把我支了起来,还把我的双臂拉直,两脚悬空,整个人吊在半空中。

  当时我的体重是170斤,再加上那些东西就更重了。我觉得我的手臂都快被拔出来了,骨头都快被拉断了,那种感觉真是撕心裂肺。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飞机吊”。

  被吊了一两个小时后,我想上厕所了,他们把我放下来,问我认不认,如果不认就再吊。我只好按他们的要求认了我是“带路的”,后面的东西都是他们瞎写的。

  其实没有一个字是事实。当时我的讯问就是在饶平县公安局的地下室做的笔录。我挨打是在一个没有摄像头的讯问室,打完之后才被拖去旁边有摄像头的讯问室。录完笔录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        

  手上至今留有伤痕

  澎湃新闻:你受伤了吗?

  陈建忠:我的手伤得很严重。从公安局回去以后,我的手都不能动。不能自己脱衣服,也不能自己上厕所,甚至连汤勺都拿不起。

  从那以后,我看到警察就害怕,感觉心都要跳出来的感觉。一看到他们,我就浑身发抖。比如我在看守所睡觉,一次不会超过两个小时,总是会被噩梦惊醒,心脏加速地跳。所以这17个月牢坐下来,我也瘦了十几二十斤。

  澎湃新闻:有没有反映过这个问题吗?

  陈建忠:在狱友和律师的帮助下,我写了一份申请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在收到起诉书的那天交给了工作人员。

  澎湃新闻:法院怎么说?

  陈建忠:在庭审当天,律师还提交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鉴定我手上被手铐划破的伤痕。审判长也接受了这份申请。但公诉人说没有刑讯逼供。

  我就问,公诉人同志,审讯我的时候,你在场吗?他没有说话。我接着说,请审判长下来看一看我的双手,连汤勺都拿不起。但没有人理我。

  直到2014年12月31日,有个检察院公诉人问了我一句,当时谁打我的,伤痕在哪里。但他也没做笔录。至今也没人找我做鉴定,但我的手上至今还有伤痕。

  澎湃新闻:检察院撤诉了,你为什么不离开看守所?

  陈建忠:1月12日,检察院说撤回起诉。我说庭都开了一年多了,什么叫不起诉呢?是不是清白?他们说,不是。我就说,不给我清白我就不回去。

  澎湃新闻:在你眼里,清白是什么?

  陈建忠:法院或者检察院对我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

  澎湃新闻:那这次检察院不予起诉是“清白”吗?

  陈建忠:虽然检察院以前是撤回起诉,这次是不起诉。但这次不起诉给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其实是不太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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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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