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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将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 将统一确权登记发证

2015-01-26 07:39 来源:闽南日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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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刹一刹农村建房攀比风

  近年来在有些农村地区,随着农民收入的逐年增加,不少村民扒掉旧房盖新房,并不是为了解决自己家人的居住问题,而是为了攀比,农村盖房逐渐形成了一种盲目攀比之风。

  农村经济环境变好了,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和改善当然值得高兴。然而,这种基于攀比心理而盲目盖房的做法实在不值得提倡。过于高大的房舍对于农民来说,经济压力大不说,还造成工钱、土地、建材等资源的巨大浪费。以前院子里可以种些花木、蔬菜,现在房子大了、院子小了,院墙高了、阳光少了,有的全院抹上水泥,农村的乐趣也没了。

  笔者通过走访发现,农民之所以热衷搞建房攀比,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面子文化”使然,有的邻居间“明争暗斗”,“我的楼比你的楼高一层,人就高你一等”,有的兄弟之间较劲,“我的房子比你大就显得比你有本事”。房子的高矮大小和装修豪华程度,在农村俨然就是一张面子名片,一些人宁可天天咸菜白饭,也要勒紧裤腰带把房子造得气派一点。二是一些人有迷信的观念,认为房屋比别人家高,自己家就能兴旺发达,所以新建的房子都要比早建的高大。一些村民刚建了房子没住几年,看到邻居建的新房比自家的高,就把自家房子推倒重建,或以分家等名义申请宅基地再建。三是缺乏相关的法规约束。许多农户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往往是自己说了算,别人管不着,于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造多高就造多高。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村容村貌,而且还影响新农村的合理规划和整体建设。

  如何才能刹住这种愈演愈烈的农村建房攀比之风?笔者认为,作为基层政府应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从思想上帮助农民朋友树立正确的“住房观”,引导农民朋友在建房上少花冤枉钱,要教育农民,多把钱用到孩子教育、发展家庭经济等有用的地方去。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批制度,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定一些切合本地实际的建房规定,规范农民建房。还可以根据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推广一些经济实用、适当超前的农舍户型。只有这样才能刹住农村这种建房攀比之风。(吴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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