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出台准备已就绪 强制保险关键词解读
2015-01-26 07:41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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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2014年金融改革、支持实体经济进展成效吹风会。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存款保险实施的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审议通过,按照方案要求,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存款保险制度。
潘功胜表示,去年12月份,按照立法的程序,已经就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圆满结束了,社会对存款保险征求意见的反映非常积极和正面,金融市场的运行也是非常平稳。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之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会付诸实施。
存款保险制关键词>>>
强制保险: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存款保险制度。
限额赔付:赔付的限额现在设定的是50万元,这一方面考虑到要为绝大多数存款人提供保障,保证绝大多数存款人的信心和稳定。同时要考虑到防止道德风险,既包括存款机构的道德风险,也包括存款人的道德风险。现在设定50万元的限额,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经济体中,是比较高的。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限额的设定,相当于人均gdp的2~5倍,现在的限额设定相当于人均gdp的12倍多一点。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做过大量的调查和测算,这一限额能够为全国99.6%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费率设计:实行低费率,在所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是比较低的。在开局起步的时候,实行单一费率,所有存款机构的费率是相同的,但是很快地过渡到差别费率,根据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水平,对不同的存款机构执行不同的费率水平。
存款保险基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存款保险基金缴费的主体是所有存款金融机构,在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上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来合理界定投资范围。■李婧暄
赔付限额50万元99.6%的存款人可享全额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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