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办案更重解心结

黄志丽常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资料图片)
子告父侵占房屋 她诉亲情来调解
“每办一个案件,就像播撒下一颗或是数颗种子,有守法用法的种子,有和谐礼让的种子,有宽容友爱的种子。我希望这些种子能够发芽、能够成长、能够结果。”
蔡老伯被儿子告了,理由是侵占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接案后,黄志丽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来到老人家中。她发现70多岁的蔡老伯长年风湿病痛,手脚变形,抖抖索索的,极为不便,如果把房子判给儿子,那老人要住哪里?
第一次跟老人走进小屋,她就看到一个塑料便桶放在床角,异味刺鼻。老人吃喝拉撒全在这小小的地方,竟连个坐的位置都没有。通往前厅的门堵着,老人另开了个小门。黄志丽卷起袖子,开始帮老人打扫房间。
蔡老伯本想拉住黄志丽,但看看自己的手,又缩了回去。黄志丽笑了,主动拉着蔡老伯的手说:“老伯,你这手不是脏,是风湿,又不会传染人,吃了药,会好起来的,我不介意。”原来媳妇嫌弃老人,不仅逼老人把房屋产权转给儿子,还叫人堵住小屋通往客厅的门,怂恿丈夫起诉,将老人赶出家门。
详细了解情况后,黄志丽抽时间来到蔡老伯家中,不仅掏钱为老人买水果,还帮忙打扫小屋,并与蔡老伯谈心,走访老人的亲戚邻居,记录下蔡老伯多年来关心爱护儿子的点点滴滴。
两周后,开庭了。黄志丽在庭审调解时拿着笔记本对蔡老伯的儿子说:“那年冬天你生病住院,是谁3次卖血为你治疗?是谁保你健健康康长大?是谁为了让你吃好点用好点,大冷天去九龙江里捞蛤捞鱼卖,落下风湿病根?”当她一连举出老人辛苦抚养的十几个事例,蔡老伯的儿子回忆起与父亲相依为命的一幕幕,在父亲面前长跪不起,旁听的媳妇也羞愧得不敢抬头。
父子相见被阻拦 她解释父爱重要
“办案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感受,以及对家庭、对社会的影响。”
林某与前妻离婚后,探视儿子常遭到前岳母蔡阿婆的阻拦,不是把孩子藏起来,就是说孩子生病了。为此,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案件送达后,蔡阿婆6次找黄志丽,要求判林某败诉。每次黄志丽总是耐心地听阿婆倾诉,细心地向她讲解。
第一次,蔡阿婆怒气冲冲,数落林某的种种不是,提出能不能让孩子跟他断绝关系。黄志丽给阿婆端来一杯茶,和她拉家常,聊孩子,并对阿婆讲关于探视权的法律规定,阿婆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
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五次,阿婆带来了孩子,提出宁可不要抚养费,也不让男方看孩子。望着这位白发苍苍、十分固执的老人和天真懵懂的孩子,黄志丽既心酸又心疼。她告诉阿婆,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父母的恩怨剥夺了孩子完整、健康的爱,缺少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长大后性格会有偏差。老人记性不好,反复询问,她就一遍又一遍地解释;老人焦虑不安,怕输官司,她就情理交融竭力安抚;老人腿脚不便,走路费力,她就亲自搀扶迎进送出……第六次,阿婆来到黄志丽办公室,看得出还有一丝忧虑,黄志丽不厌其烦地从情理法各方面为老人再解释一番。终于,阿婆让步了,她说:“黄法官,我总算懂了,要不是你,我这脑筋也转不过来,我这不是爱孩子,是害了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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