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房还私涨物业费 漳州丽水臻品业主投诉乱象
2014-10-23 09:0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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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已启动延迟交房赔偿程序 其他问题可协商解决
对于业主提出的异议,10月16日,丽水臻品销售总监范先生称,这批交房共有600多位业主,除了30多户电话没有联系上外,其他都有逐一电话通知赔偿的事。目前,赔偿事宜已启动,业主如若对赔偿期限没有异议,即可申请赔偿。
业主们对先交钱后验房持有不同意见,更多是担心房子质量问题。可房子已经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房子有修缮、保修期,业主交房后如若真发现问题,依然可以修缮。
20日下午的协调会上,开发商指出,小区的绿化目前看是相对单调了些,也尚未全部完工,可绿化、游泳池、幼儿园等配套是小区总体上的规划,目前交房的只是一小部分,等二期也完工交房,这些配套自然也就跟上了。
而物业费提价到1.5元/平方米,范先生称,2012年3月办预售许可证时,确实是按1元/平方米约定。可2012年6月,漳州出台政策,对二级物业服务提价至1.5元/平方米,他们只不过是按新规执行新标准而已,并非无故涨价。
房管局:
物业费按合同约定缴交 涨价应“双过半”
海都记者了解到,交房程序是先预交物业费还是先验房,在漳州多数小区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做法,业主可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后再定。
连日来,经漳州市物管站、住建部门等从中协调后,已有业主可先看房验房后再交房缴费。600多户要交房的业主,交房套数已过半。
关于物业费涨价,芗城区房管局陈姓工作人员称,物业费收取标准,主要参照开发商在主管部门的备案合同所标注的价格标准。合同约定的价格是1元/平方米,就按1元收,约定1.5元就按1.5元收。如果合同约定1元又想提价至1.5元,则要达到双过半(即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标准才可。(海都记者 黄一红 白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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