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记者探访市福利院养老情况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的13.75%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7.3万人
-80周岁以上高龄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4.9%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0万人
目前,平和、东山、华安、长泰、南靖、漳浦、常山开发区7个县(开发区)已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共有床位2072张。
全市共建成乡镇敬老院87所,床位3614张;农村幸福园180所,床位5153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44个,实现全覆盖。(以上资料由市民政局提供 数据截至2013年底)
老有所养——记者探访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近日,记者来到漳州市社会福利院,走访了解这里的养老情况。
大约有150名老人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中。83岁的谢育本就是其中一位。到福利院之前,谢育本还特地做了一番调查,最终被福利院良好的生活环境打动。一年来,他对福利院的细心照料心怀感激。他告诉记者,有一次吃饭时自己身体不适,还吐了血,他立即按下房间的服务按钮,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赶来,及时救助了年迈的他。现在,谢育本虽然腿脚不便,但还是会在自己感觉好点的时候下楼散步,与福利院的老朋友一块回忆年轻时的故事。
在3楼,记者见到了叶炳发、袁菊仙夫妇。宽敞的房间被收拾得整洁干净,墙上挂着夫妇俩的合照,简洁温馨。93岁的叶炳发卧病在床,87岁的老伴袁菊仙招呼我们坐下。袁菊仙很健谈,她告诉记者他们来此养老的原因是环境舒适、子女放心。现在孩子们都在上海,平时工作也忙,夫妇俩就选择来到福利院居住。她与老伴很感谢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三年了,福利院里的人对我们都很照顾,我们才会住下那么长时间。”袁菊仙说。
成立于1989年、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漳州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能是负责收(供)养市区范围的社会弃婴、孤残儿童和“三无”老人,低偿为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2013年,该院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单位标准化建设和社会工作试点单位,且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院长谢俊波告诉记者,如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加之家庭结构、住宅环境的改变,在照顾老人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力不从心。而作为养老重要机构,福利院的重要性日渐凸显。漳州市社会福利院目前主要对失能半失能、农村低保困难户给予倾斜和优先照顾,同时,他们也在积极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准备在今年启动漳州首个临终关怀服务项目。谢俊波表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及时雨”,对缓解目前福利院床位紧张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记者 黄远林 徐镜正 见习记者 庄文剑)
漳州出台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逐步实施高龄补贴
8月22日,我市正式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5%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评价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意见》以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和完善市场机制为基本原则,明确了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包括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从2015年起,对辖区内的户籍人口逐步实施高龄补贴,对无工资性收入的城乡老人,按照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周岁以上200元/月的标准发放。落实养老公共服务规划,2014年起,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启动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经营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业队伍建设,支持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与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分配保障性住房优先照顾贫困老人家庭,在分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时,统筹考虑贫困家庭照顾老年人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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