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居民赴台个人游下周一启动 到台可畅玩15天
2014-08-15 08:1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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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出具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无需冻结;
漳州居民赴台个人游下周一正式启动,相关部门昨举行通报会
市民到台湾 可畅玩15天
赴台个人游 长旺/制图
闽南网8月15日讯 下周一,漳州居民赴台个人游将正式启动。
昨天上午,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市公安局、市台办、市旅游局联合举行赴台个人游启动工作通报会。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温发东介绍,居民申请大陆证和个人签注后,还需通过有资质的旅行社代申请“入台许可”,个人游入台后不得超过15天,逾期将被遣返。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出具财力证明,可以是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或金融机构开立的已存一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存款无需冻结;或最近一个月内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流水单(须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盖章);或年工资收入相当于人民币12.5万元以上的薪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16周岁以上交验二代身份证,16周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并交验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和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
2/申请人在办妥大陆证及个人游签注后,还需通过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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