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永鸿三湘城提前交房 业主被要求签“弃权书”
提前交房 业主被要求签“弃权书”
开发商称,为防止提前交房后业主以各种理由追责;律师表示,开发商变相规避责任涉嫌违法,业主可起诉维权
在交房现场,业主被要求签订开发商出具的《申请书》
闽南网5月23日讯 业主对于交房的抱怨,大多是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但前几天,漳州永鸿三湘城的几幢房子,提前交房了,可业主们也抱怨了。
原来,交房的同时,业主们必须签一份《申请书》。签了《申请书》,意味着提前交房后,便自愿放弃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追责权利。有警惕心的业主立马觉得不合理,拒绝提前交房,可是仍有一些业主已经签字。
漳州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说,《申请书》可视为购房合同的附加条款,行政法规上没有明确的约束力。为避免纠纷,建议业主慎重考虑后再签字。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文都律师称,开发商目的是规避本应承担的责任,此举涉嫌违规,相关业主可起诉维权。
【事件】
开发商提前交房
业主被要求签“弃权书”
永鸿三湘城位于漳州市区金峰路与胜利西路的交叉口,开发商是永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次交房的是12幢、18幢,共有近300户。
据12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5月31日。几天前,他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短信,说可以提前交房。
随后,他就去永鸿三湘城13幢一楼办理交房,却被要求签一份《申请书》。
这份申请书是开发商以业主的身份拟定的。里面讲明,这次提前交房,是业主主动要求的。交房后,业主自愿放弃权利,今后不能以该房屋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等为理由,要求开发商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再过几天就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为什么这样做?是不是开发商担心逾期交房,为了少赔钱才这么干?”因担心遭遇陷阱,当时这名业主拒绝了交房。
昨天下午3点多,海都记者到交房现场进行暗访。当时,30多名业主正在办理交房。
记者看到,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都会要求业主在这份《申请书》上签字。多数业主没有仔细查看《申请书》上的内容,就草草签字了。
“交房手续需要签字的很多,我没留意。”12幢另一业主陈先生说,他办完交房手续后,再认真看了《申请书》的内容。现在,他有点担心,“以后房屋交付时发现存在问题,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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