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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启动 微信服务平台下月起启用

2014-05-17 09:08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17日讯 下月起,漳州市芗城、龙文两区,将正式启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两区的微信服务平台“芗城122”、“龙文122”已经开通,下月起启用。市民可提前关注,了解相关服务资讯。(泉州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规 单方车损3万元以下可适用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到底是怎么运作的?这就为您揭秘。

【微信服务平台】

“芗城122”、

“龙文122”可关注

  目前,芗城、龙文两区交警大队已分别开通微信服务平台“芗城122”、“龙文122”,市民可打开手机微信软件,提前关注它们,了解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相关服务资讯。

  海都记者体验发现,服务平台设事故处理、公告信息2大版块。民警说,除了承接“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业务外,今后市民还可了解交管动态、学习交规、咨询相关业务。这两个平台,将在6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尚在调试当中。

【什么时段适用】

每天早7点至当晚8点

  民警说,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8点,这13个小时内,在芗城、龙文两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事故,都适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

  其他时段发生了事故怎么办?其他时段按照常规方法办: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可拨打110报警,民警将在第一时间赶去处理。

【哪些情形适用】

人未伤车能动

  轻微事故怎么定义?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昨天,两区交警大队民警这样总结:人未伤、车能动。

  民警解释,轻微事故,说的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纯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包含2个层面的意思:没有人在事故当中受伤,事故车辆尚能移动。

  符合这些情形的,事故当事人可使用微信平台输入电话、地址上传、拍照上传,尽快把车撤离现场,前往事故所在地的轻微事故“快处中心”进行处理。

【哪些情形不适用】

酒后开车等5类

  以下这5类情形,不适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一旦发生这些情形,要马上报警——

 1.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2.一方逃逸的;

  3.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假牌、套牌、假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用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5.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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