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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启动 微信服务平台下月起启用

2014-05-17 09:08 来源:闽南网 0

【快处中心在哪?】

暂设在两区交警大队内

  漳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亚安介绍,轻微事故“快处中心”暂设在芗城、龙文两区交警大队内,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受理平台。6月1日起,民警和保险人员将在“快处中心”联合办公。

【怎么拍照】

多角度至少拍5张

  拍照规范与否,事关后续处理结果。昨天,民警介绍了他们的事故拍照经验:要站正、要拍全。

  站正,就是要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角度偏离可能影响交警判断。拍全,就是要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是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

事故拍照至少需要5张照片:

  1.从车头方向拍摄事故现场(前景)

  2.从车尾方向拍摄事故现场(后景)

  3.车辆碰撞部位拍照

  4.双方的车牌号(分两张拍)

【轻微事故处理流程】

  第1步(现场取证):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迅速对现场进行拍照;

  第2步(撤离现场):立即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3步(事故报案):撤离事故现场后,当事人立即向“110“指挥情报中心及投保公司报案;

  第4步(发送信息):根据事故所在地,按照微信服务平台提示,将事故照片发送到“芗城122”或“龙文122”。

  此外,当事人也可将事故照片,以彩信形式,根据事故所在地发送到相应的手机号码上:15860202122(龙文);15859632122(芗城)。

  第5步(理赔、认定)各方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后,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的,应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由承保保险公司直接办理定损、理赔等相关事宜;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异议的,到“快处中心”由民警根据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进行事故认定或转交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按简易程序办理;

  (依法理赔)一方当事人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有承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海都记者 肖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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