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25万元购买小产权房未交付 屋主却离婚又身亡
2014-02-20 09:2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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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宅基地使用权及有效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它是农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但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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