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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区养老保险不再有城乡差异

2013-08-16 08:2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16日讯 记者昨从芗城区政府了解到,《芗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办法》已报批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实施,芗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将不再有城乡差异。

  两会期间,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即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制度。

如何参保缴费

  参保的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30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方面,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对本村(社区)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原则上村集体补助每人每年不能超过500元。

  政府补贴方面,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100元),政府补贴增加5元,缴费档次选择1000元至3000元的,政府补贴均为每人每月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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