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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区养老保险不再有城乡差异

2013-08-16 08:23 来源:闽南网 0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政府给予相应缴费补贴。

  政府补贴还包括对特殊群体的补贴,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将为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

  芗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芗城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身故,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城乡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本网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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