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多家电动车店涉强制消费 车子牌子一起卖
2013-07-25 10:1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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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西晨报报道,从8月1日起,漳州市区超标电动车将不再准予销售和挂牌,今后驾驶挂临时牌(即黄牌)的超标电动车需持有F证(即轻便摩托车驾驶证),且有明文规定考取F证需参加理论和路考,两项通过才能领取到驾驶证。于是,漳州市许多电动车商家抓住商机,提供代为挂牌等服务。工商部门提醒:代为挂牌有缺陷,市民应谨慎选择,遇强制消费可举报。
店家:车子牌子一起卖
记者昨日走访了漳州丹霞路电动车一条街,发现绝大多数电动车店里的超标电动车款式与数量比以往少了很多,销售情况也大不如前。
在大运电动车店内,店主告诉记者,8月份开始,没有挂牌的超标电动车不让在店里卖了,现在他们自己挂好牌的超标电动车还会继续卖。顾客若觉得挂牌手续繁琐,商家可以代为挂牌,收取200元挂牌费,例如原本3400元的一辆超标电动车,加上挂牌费就为3600元。
在新日电动车店内,店主开出了300元代为挂牌的价格,若不是本地户口,则另外加收50元办理暂住证。作为促销手段,他说原价3500元的超标电动车,只要3700元就可将暂住证和挂黄牌全部搞定。
在爱玛电动车店内,记者询问了几个型号的电动车,发现好多超标电动车已挂好了牌,由于电动车上的出厂号与牌照是匹配的,所以顾客若想买电动车,就必须强制连车带牌一起买走。一款挂上了正式牌(即绿牌)的电动车卖3880元,店主告诉记者:“这种车你们自己去挂牌肯定是挂不到绿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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