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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多家电动车店涉强制消费 车子牌子一起卖

2013-07-25 10:12 来源:厦门网 0

部门:遇强制消费可举报

  记者采访到漳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其称《漳州市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已经整理出来,预计将于本月底公布,8月份开始漳州市区内的电动车店明文规定不让卖超标电动车,无论是否挂好牌。

  商家现在代为挂牌的行为是允许的,“类似于办理二手车业务”,至于商家代为挂牌收取多少的费用一般都是商家自己定,买卖双方自愿原则。相关人员提醒说,这种代为挂牌的行为虽然方便了市民,但是也有缺陷,例如牌照办理人的姓名和住址将是店家,而非驾驶人本人,若出现电动车被盗等问题,驾驶人本人将很难处理。

  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称,带牌销售属强制性消费,市民若只想买车不想买牌,可拨打12315举报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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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驾驶证违法

  在大运电动车店内当记者说到自己没有F证,不能骑超标电动车时,店主说他们店里有一个店员能帮别人代办驾驶证,那个店员称,给他700元无需考试,包过领驾驶证,“只需最后本人过去签一个名字就行了”。在新日电动车店内,店主也向记者开出了600元免考试直接拿驾驶证的“买驾驶证”业务。

  关于花钱买驾驶证这种现象,记者采访到芗城车管所相关人员,其称这种现象肯定是属于违法的,市民取得F证都需要按明文规定的程序取得,至于商家承诺的花六七百元免考试取得的驾驶证是从哪里来的,她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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