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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到2015年每个县(市、区)拥有一个登山健身道

2011-08-24 01:0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到2015年,漳州全市居民体质合格率将达到90%以上,每个县(市、区)都将拥有1个登山健身道、1个公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建有1个标准田径场、1个标准游泳馆(池)、1座体育场(馆)。昨日,漳州市政府正式出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透露了这一目标。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计划还提出,100%的乡镇和街道建有1个以上体育活动场所、100%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

  根据该项计划,预计经过5年的努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全市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到2015年,市级设有1个、县(市、区)2个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各县(市、区)都成立体育总会,探索建立与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体质监测指导站。县(市、区)以上普遍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100%的城市社区(乡镇)设有体育健身指导站(点),100%的行政村有人专职或兼职抓体育健身,开展健身活动,传播科学健身知识。

  漳州还将积极打造具有漳州特色、便于群众参与和两岸交流、有影响力、品牌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到2015年,市级要拥有类似于厦门国际马拉松、福州海峡两岸登山活动的体育健身品牌活动,各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同时要求,学校体育场所课余时间、节假日、寒暑假必须向本校师生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腾出或开辟体育设施,让干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要创造条件,促进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率。

□数字目标

  参与1个运动项目、掌握2种健身方法、每周参加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健身人数的比例达到38%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其他人群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增加到90%以上;

  在校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达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改善,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公民骑车10分钟能到达社区健身晨晚练点,20分钟到达全民健身中心,30分钟到达大中型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本网记者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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