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漳浦天福医院被罚155946.3元
信用中国 2026-09-11 09:38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漳浦县天福医院的医用骨、导管项目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行为经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漳浦分中心核查测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124757.04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对漳浦天福医院进行处罚:
1.罚款:漳浦县天福医院: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玖佰肆拾陆元叁角(¥155946.3)、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24757.04元(已由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漳浦分中心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