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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 漳州市属特教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提至每年3000元

海峡导报   2023-02-13 10:41

  今年起,特教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左右……近日,漳州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下发《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

  方案提到,20万人口以上县(区)应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以保障辖区内应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完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布点,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随班就读小学、初中基地学校各1所,在校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和无障碍设施。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随意拒收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引导和支持普通幼儿园积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将接收残疾儿童情况纳入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高中特殊教育方面,要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区)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

  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特殊教育学校(班)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从2023年起,市级财政将市属特教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适时研究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残疾幼儿免保教费具体办法。(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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