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

海峡导报   2020-05-15 08:52

  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家庭,按该家庭享受补助的残疾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这是导报记者5月13日从漳州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漳州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中获悉的,该《实施办法》自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持有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夫妻双方残疾但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内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经认定属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家庭。

  如何申请?“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以户为单位,需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材料。残疾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残疾人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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