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50万买足彩 原芗城医院出纳获缓刑
2011-07-14 01:0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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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7月12日 芗城法院
黄某原为漳州市芗城医院的出纳员,竟挪用公款150多万,用于购买足球彩票。前日,芗城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339419元。
2006年11月1日起,黄某受聘为芗城医院财务科工作人员。该院财务科长洪某称,今年1月4日,自己要求黄某到银行取对账单后,发现这份对账单与自己查询的金额不符,随后,黄某就主动向芗城医院相关负责人交代挪用公款的事实,并于2天后将款项全部退还。
原来,从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间,身为医院出纳员的黄某,利用管理医院现金收支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采取收入不入账、多开现金支票以及伪造相关银行票据等方法,先后30次截留医院现金收入1561715.39元,用于购买足球彩票营利。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事业单位委托其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黄某能主动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案发后家属积极退还钱款,故作出如上判决。(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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