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落实卫生监督许可 强化“四小”行业整治

闽南日报   2019-08-09 08:44

  芗城区卫生监督所把卫生监督许可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强化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强化“四小”行业整治,及时发现卫生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根据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芗城区卫生监督所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证。从2018年11月1日起,率先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材料齐全并承诺其可达到申办条件的情况下签订承诺书后,便可当场领取卫生许可证,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原来承诺的10个工作日变成了“立等可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共收到《卫生许可证》受理申请396份,全部现场办结发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创卫成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该所深入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常规巡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监管”与“整改攻坚”“规范管理”与“宣传教育”三结合,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晰、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卫生督查工作新格局。所里组织卫生监督员和片区的助理卫生监督员分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店内显眼位置是否张贴禁烟标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目前,全区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共1090户,有57户还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半年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83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825户次,发放禁烟标识3000份。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共下达现场检查笔录2份,监督意见书2份,办证通知书396份,通知从业人员体检3530人。共接收投诉举报4件,均全部反馈。对无证经营的1家公共场所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6500元。经过整治,全区“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7%。对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实行量化等级管理,实现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公示率达到100%。通过检查整改,切实提高全区“四小”行业管理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游泳池专项整治。今年六月初,游泳场所刚开业时该所就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和相关法规法律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要求各游泳场所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水质处理和自检公示,按规定流程给泳池定期投药消毒、顾客用具消毒保洁、游泳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不得在经营场所出租泳衣泳裤,确保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质量和游泳池水水质卫生安全等。全区共有27家游泳场所纳入管理范围,并进行水质送检。

  (郑金水 沈东辉 杨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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